利率调整!
自2025年5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对于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对于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执行原利率,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另有法定的除外。
那住房公积金利率会影响商贷利率下调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利率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根弹簧,彼此影响、彼此制约。公积金利率的下调往往会牵引商贷利率的变化,只有合理的价差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未来,购房者若能在利率低迷的情况下,快速入市,或许能真正享受到这波新规带来的实惠。
新利率执行时间:
广东东莞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利率如何调整执行?
按照中国人行要求,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温馨提醒您,如果您的公积金贷款是在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存量房贷,将于2025年1月1日进行调整。
特别注意:深圳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在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调后利率。
如遇调整利率,对于已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在当年内不作调整,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调整。例如:借款人申请的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2024年1月1日放款,央行在2024年5月18日将首套房贷款年利率由3.1%下调至2.85%,则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2024年年末的贷款年利率按3.1%执行,自2025年1月1日起贷款年利率按2.85%执行。
对于已提出贷款申请但还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例如:借款人在2024年5月1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央行在2024年5月18日将首套房贷款年利率由3.1%下调至2.85%,借款人贷款发放日为2024年5月23日,则贷款年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2.85%执行。
请关注广东东莞住房公积金网通告,了解最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此次降息进一步拉大了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差,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公积金制的普惠性,更利好首次购房人群。同时,法规效果的持续性也将依赖于房地产组合的法规的落地。
温馨提醒:以上数据来自网络整理的,仅供参考的,不作为贷款申请的数据的,具体要咨询当地相关银行的贷款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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