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渠道
请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官网下载相关表格,到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
使用中心网厅单位版的用户,可直接在网厅进行调基和调比的操作。如果单位在同一个月既有调基又有调比时,须先调整比例,再调整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将《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调基、调比工作,确保相关本单位相关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及时清理挂账。各缴存单位应与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挂账。
(三)核准基础信息。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调整前,应做好单位信息、职工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各项基础信息录入准确。
(四)认真核定数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缴存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及时变更信息。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基本信息有变更或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信息不一致的,须按相关法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五、其他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长金管发〔2022]6号法规办理了疫情缓缴的单位,本年度的基数、比例及额度调整工作暂缓办理。
(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致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缴存单位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等相关资料至中心各服务服务办理基数调整。
(四)为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建议各缴存单位提前与中心各服务网点预约办理时间,根据各服务网点通告分批次办理。
(五)调整及相关业务表格可在中心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