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根据相关法规,现就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2022年最低月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4805元”计算,2021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67元。因此,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8700元,最低为1930元。
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执行(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住房公枳金缴存调整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相关法规,2022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经测算,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888元,最低为194元。
二、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