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二○二二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规,从2022年7月1日起,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对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
2022年度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8428元;下限不得低于阳泉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城区、矿区、郊区、开发区1880元;平定、盂县1760元。
2022年度阳泉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422元(其中:单位2211元,个人2211元);最低月缴存额:城区、矿区、郊区、开发区188元(其中:单位94元,个人94元);平定县、盂县176元(其中:单位88元,个人88元);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320元。
各缴存单位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