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提取条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20-10-08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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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川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购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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