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国人市场租房并支付房租,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 首次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
1.承租人身份资料: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配偶为中国国籍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配偶为外籍的,应提供配偶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夫妻关系证明。
3.租房及相关资料:
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承租人及配偶签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以及同意查询征信信息的《授权书》各一份。
(二)首次提取后,提取人(承租人或配偶)再次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未用于提取的发票;
3.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签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
五、外国人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账户。
(一)提取人身份资料
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证明资料
外国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及时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办理封存手续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