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人员可提公积金吗?提取需要什么资料?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职工个人账户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离职证明,因单位欠缴导致个人账户停缴的除外。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法规办理转移手续。
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需提供外地户口证明。
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法规办理转移手续。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③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④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⑤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⑥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8年为17个月、9年为18个月、10年为19个月、11年为20个月、12年为21个月、13年为22个月、14年为23个月、15年为24个月)
注: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指在同一个待遇领取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