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出国或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材料
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国(境)定居证明或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申请时限:公积金账户封存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办理的,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父母或子女办理的,需提供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职工委托除以上关系人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
除了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根据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一条,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