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如何提取?

2022-05-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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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指南

  一、申请范围

  外省市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社会保险连续停缴满半年及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四、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职工申请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承诺提取行为和提取材料的真实性。

  2、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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