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造翻修自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工程预(决)算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批文、拆迁安置协议)
建设用地批准书
2、大修自住住房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工程预(决)算书
不动产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三、注意事项
1、大修房屋时间一年内办理;
2、提取金额不超过大修房屋所需费用;
3、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4、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