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柜台办理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核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告申请人。
2.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其中提取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I类借记卡。其中I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
备注: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I类借记卡的,需职工本人通过柜台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绑定,也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到柜台绑定。
(二)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
青岛公积金网上提取的类型: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租房提取、离职提取、低保提取、退休提取等等,操作请参考
离退休提取登记操作(个人网上营业厅)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5岁)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或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离退休登记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此进入】、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渠道自助办理提取。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点此进入
1、进入业务页面后,点“我要退休提取”按钮打开提取页面:
2、选择结算方式、获取验证码并填写,点【申请登记】按钮:
3、申请登记成功后,提示:
▌租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定额)登记
点此进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
进入业务页面后,点【提取登记】打开登记页面:
在点下一步之前需要确认婚姻情况,单身需要签署单身具结书;已婚需要填写配偶信息以及结婚登记日期:
不确认婚姻情况时直接【下一步】会提示:
签署单身具结书时,会弹出:
已婚时,填写配偶信息:
【下一步】后会打开登记页面,录入支取金额、获取并填写验证码,点【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成功后,提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登记
申请范围: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入口:青岛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营业厅
根据实际业务点左侧菜单“归集业务办理à提取”中具体的提取办理页面:
1、进入业务页面后,点“提取登记”按钮打开支取页面:
2、选择结算方式、获取验证码并填写,点【申请登记】按钮:
3、申请登记成功后,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