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支付公租房房租提取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一)职工本人和配偶在莆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二)职工首次申请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且房屋租赁满6个月(含)以上,以后每次提取均需续租满6个月、且与上次租房提取公积金记录时间间隔满6个月,但租房提取与其他提取行为需要时间间隔满12个月,起始时间以夫妻双方中的最后一次提取记录时间为准;
(三)职工本人和配偶同时符合其他多个提取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职工本人和配偶应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超过最近6个月的租金额;后续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总金额按照实付租金额计算;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提取款项均存入公积金缴存人的商业银行一类储蓄卡。
二、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租金缴纳证明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7、委托证明
说明:(一)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的需要提供第1、2、3、4、5项。(二)职工委托配偶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第1、2、3、4、5、6项。(三)职工委托他人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第1、2、3、4、5、6、7项。(四)婚姻状况在首次租房提取(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后发生变更的,另需提供离婚证、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五)未婚者无需提供第3项。
三、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