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公租房及公异地租房条件一样吗?社保网整理如下:
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苏州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详情如下。
商品房提取条件
1.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3.职工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内(不含最后一个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实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公租房提取条件
1.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3.职工租赁公租房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内每年最多可申请办理两次租房提取,实行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公异地租房提取条件
法规条件
1.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
2.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