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新规2024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怎么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的?
上海公积金提取正常了2024年已经可以查询提取的方法,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下列办理要件中属于本市相关部门核发且职工可以提供信息完整、有效的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结婚证、离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户籍证明、个人户口卡、公证文书、税收完税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权证、离婚证明书、个人代开私房出租电子发票、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跨国收养)、养老保险临时账户参保缴费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社保缴费证明。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注:1、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2、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网上租赁提取;职工非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职工配偶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也不可以申请网上租赁提取。
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网签备案)
一、适用范围:
职工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经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当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法定,租赁合同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
(六)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