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买房提取由按季度改成按月支付金额有变化吗?哪些可以选择约定提取?随社保网小编来了一下。
如果已办理购房提取,现将约定提取由按“季”调整为按“月”,支付金额有变化吗?
如提取事项为①购买京内住房②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③全款购买京外住房、④贷款购买京外住房、⑤大修翻建自建京内住房时,约定提取的金额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减10元。如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五类提取事项的,约定提取金额和以上规则一致。
购房提取可选择哪些约定提取周期?
目前,因①购买京内住房②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③全款购买京外住房、④贷款购买京外住房、⑤大修翻建自建京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选择四类约定提取周期,分别为“月”“季”“半年”“年”。
如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五类提取事项的,约定提取也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