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钱?一次能取多少钱?提取条件、材料、流程怎么样?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清远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所在地无住房,并在缴存所在地租赁房屋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最近12个月合同承租期内的应付实付租金,预付租金不得提取。
租房所在地在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的,提取限额为1800元/月;租房所在地在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的,提取限额为1000元/月。
注:公积金余额少于最高租房提取限额的,差额部分不累计到下次提取。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限
缴存人及其配偶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内申请提取,逾期不予受理;
提取申请时间需与上次租房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最近一次租房提取时间的次年当月即可认为至间隔满12个月)。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