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反馈信息不符合怎么办?
他在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工作人员反馈租赁地址信息不符,为此他在线多次申请均未成功,这也导致一年内无法重新申请,怎么办?
职工承租市场租赁房未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账发起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住房租赁等信息向有关部门调看查询核实,如经核实租赁地址信息不符的,将按法定终止业务。
通常此类情况是由申请填报的租赁地址不准确或申请人租赁地址发生变更导致。申请人可向所在小区居委或就近派出所核实所住小区的标准地址后重新申请。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申请人一年内连续三次填报或提供的租赁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一年内无法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如申请人租赁住房情况真实的,可提交租赁合同等租房证明材料前往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复审。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多久到账?
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最早在当月25日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结算为准);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最早在次月25日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结算为准)。
第一次提取发起时间可参考业务申请页面提示及审批结果短信。
合租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对此,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如申请人属于城市建设者之家“一间房”或“一张床”的租赁情形,可以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其他租赁情形的,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