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一)申报时限
时间限制:发生工伤24小时之内电话申报。
(二)申报准备
申报信息:住院的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住院科室及床位。
(三)注意事项
受伤员工在住院期间,个人身份证必须留在医保病床,以备工伤管理科随时检查。
(四)准备材料
医保局工伤管理科认定工伤后,到服务大厅工伤管理科申报,准备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手册、门诊诊断、出院诊断、单位出具员工属于工伤的证明材料(需要有现场证明人签字并盖公章)、报告(盖公章)。
(五)核实
1、医保局工伤管理科进行核实(可能到员工受伤单位了解情况)。
2、服务大厅工伤管理科进行核实。
(六)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科进行伤残鉴定,准备资料:工伤认定表、工伤等级鉴定表。
(七)伤残补助
医保工伤管理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每月23日、24日受理。
(八)附加说明
1、工伤管理科检查时,如受伤员工未在医院住院或是离开医院,所用医药费用一律不报销。
2、2012年起,医保缴纳费用单位如不按月按时缴费,发生一切意外一概不给报销,包括:基本医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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