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保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计发月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发月数如下:
伤残等级 |
计发月数 |
五级伤残 |
18个月 |
六级伤残 |
15个月 |
七级伤残 |
12个月 |
八级伤残 |
9个月 |
九级伤残 |
6个月 |
十级伤残 |
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