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负责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职工也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需事先得到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的批准。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法定的待遇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