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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安失业保险待遇调整通知 哪些人可享受

社保网2020-08-24 17:48:18 举报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通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将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落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政策等。近日,西安市人社局就通知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哪些人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人社部以及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举措,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同时,自2019年12月起, 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员:《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阶段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2020年1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阶段性领取临时生活补助人员: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足1年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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