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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调整

社保网2020-08-28 17:43:48 举报

从市医保局获悉,从8月28日开始,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将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职工参保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

我市明日起调整异地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10%或20%

从市医保局获悉,从明天开始,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将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职工参保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

据了解,明天起,我市参保人员凭具有转诊转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手续的、直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者通过网上渠道自行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均为50%。

我市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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