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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保办理通知 因进一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

2021-01-15 17:3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及应对疫情输入和发生风险,积极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海口市社保局就进一步做好社保服务大厅及四个区社保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通告。

  事项办理随办随走、不要停留

  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前往海口市社保服务大厅及四个区社保所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自觉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对健康码信息检查登记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体温发热超过37.3℃、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和非“绿码”者,将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及四个区社保所办理业务。

  请前来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严格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已成功排队取号的办事群众,请分散间隔就坐,按照叫号顺序依次办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事项办理随办随走、不要停留,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立即离开社保服务大厅和四个区社保所。办事群众如有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劝返。

  疫情防控期间,优先网上办理

  海口市社保服务大厅及四个区社保所工作日服务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办事群众可根据自身安排错峰前往海口市社保服务大厅及四个区社保所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网上办理。如您需要办理社保(医保)业务,建议您首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保险等查询业务可登录“海口人社”或“椰城市民云”手机APP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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