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卡的激活期限
1、社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其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
2、对于已经逾期的,参保人员应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对应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激活社保卡后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内,医保账户恢复正常状态。
3、已被停卡的单位名单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社会保障卡专栏中查询。医保账户在激活后会恢复正常状态,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使用了,不会造成损失,也没有其他影响。
4、新社保卡激活的期限,是在参保人或参保单位从社保卡经办窗口办理领卡之日算起的6个月之内。
二、社保卡的功能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