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
申领方式
申请人可以在社会保障卡社区受理网点、银行受理网点或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在社区受理网点、银行受理网点办理申领手续的,应当交验有效身份证件、配合采集相关信息,并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申领手续的,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申请。
信息采集项目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证件号码、证件类型、有效期限)、姓名、国籍、民族、性别、职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相片信息等。未满7周岁的,不采集相片信息。
信息核验
市信息服务中心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服务银行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及银行开户信息进行及时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补领和换领
届满换领
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持卡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在社区受理网点或者相应服务银行受理网点办理换领手续。
遗失补领、损坏换领
社会保障卡遗失、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的,持卡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在社区受理网点或者相应服务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重新申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卡人应当在相应服务银行受理网点注销原卡后,按方法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申领手续:
(一)变更姓名的;
(二)变更社会保障号码的;
(三)需要变更相片的;
(四)更换服务银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