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2022-05-1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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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二)遇有下列情况时,还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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