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额度是多少?生育保险报销个人可以吗?
1、生育保险不是比例报销,是定额报销。
生育保险是我国赋予生育女性的一项福利法规,由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女职工只要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即可享受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确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法规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法规办理。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补偿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我国法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