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我国法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1、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2、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3、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法规进行逐级审核。
4、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