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切确注明怀孕周数);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