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险怎么报销?生育险报销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地区的报销条件也不同。
上海生育险报销条件
根据上海市相关法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法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法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法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法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法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法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关于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告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上海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相关通告,法定参保,且通告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海生育险报销材料
上海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在上海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