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襄阳市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2021-03-0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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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1)

  一、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襄樊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襄政发[2006]51号);

  3.《关于贯彻实施襄樊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襄劳社[2007]10号)。

  三、办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与缴费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四、办理材料

  1.经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襄阳市生育保险就医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死亡证) (原件、复印件);

  4.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出院小结;

  6.住院原始发票及费用一日清单(若在门诊治疗时需门诊就诊病历及处方);

  7.产前检查的带(孕产保健手册)血、尿常规化验单、B超报告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8.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其配偶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五、办理地点

  襄阳市医保局工伤生育科。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在网上下载《襄阳市生育就医申报表》,选好产检及生育医院后盖章报工伤生育科备案,发生生育费用后携以上资料到工伤生育科办理。

  八、咨询电话

  九、注意事项

  生育医疗终结后90日内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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