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凭证是什么?
简单来说是一个绿本。女职工在办好准生证之后,公司有买生育险的话就可以办理生育保险凭证。办理后每次产检产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记账,同时也可以支付流产、分娩、产科并发症等其他生育医疗费用。
二、生育保险凭证有什么用?
生育保险凭证可以用来报销以下几类生育医疗费用:
1. 因突然流产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的生育医疗费用。
2. 参保女职工在外地选定的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怀孕16周后)和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因产科原因急诊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的生育医疗费用。
4. 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不受此限)就医,经产科副主任(或以上)医师诊断属产科并发症的,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5. 在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 其他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凭证怎么办理?
三、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条件
1.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
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
二、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未就业配偶选择本市就医的一份);
2.《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以卫计行政部门最新计生规定为准,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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