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待遇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电子邮箱上传相关材料,我们将随时受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沈阳政务服务网
2.在“登陆”中选择“法人用户”登陆方式,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陆,如无用户名,需先行注册。
3.在首页的导航栏中选择“法人服务”,随即进入“法人办事”大厅。
4.在“主管部门”中选择“医疗保障局”,可见医疗保障局的服务事项。
5.点击“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中的“生育津贴申领”子项,进入事项查看页面。
6.点击右上角的“申报”按钮,进入“生育津贴申领”页面,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完成业务提交。
注意事项:需要上传的材料有医疗资料、《申领表》、《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结婚证》,因全部5项材料都是必传项,如果您办理的业务并不需要上传全部5项材料,也需上传一张图片占位,否则相应材料无法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