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1、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需女方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婚育情况承诺书(可到社区(村)领取,或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表单下载”栏目下载)
4、本市户籍方提供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方提供居住证
5、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工医疗保险病历。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情况清楚,当场办理。
跨县市参保人员:
女方参保地在昆山、张家港、常熟、太仓,户籍或居住地在苏州六城区(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新区、园区、吴江)的,两单办理地点统一为单位所在地(参保所在地)的社区(村)。
反之亦然,如果女方参保地在苏州六城区(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新区、园区、吴江),但户籍或居住地在昆山、张家港、常熟、太仓,两单办理地点也是统一为单位所在地(参保所在地)的社区(村)。
如果女方参保地、户籍或居住地都在昆山、张家港、常熟、太仓四县市范围内,但参保地在一县市,户籍或居住地在另一县市的,两单办理地点也是统一为单位所在地(参保所在地)的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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