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登记服务如何办理?

2021-06-0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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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登记服务

 

  登记对象

 

  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免费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单》;

 

  女方参保(单位或个人交了生育保险)的,同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女方没有参保(单位没给交生育保险,自己也没交)的,无需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仅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女方未参保的,生育后半年内凭《生育登记服务单》,到男方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办理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

 

  申办条件

 

  1、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需女方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婚育情况承诺书(可到社区(村)领取,或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表单下载”栏目下载)

 

  4、本市户籍方提供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方提供居住证

 

  5、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工医疗保险病历。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情况清楚,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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