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定点如何办理?

2021-07-0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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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时间

 

  1、妊娠满12周;

 

  2、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凭结婚证和医保卡在收费处办理登记和结算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需参保人本人签名;

 

  2、《广州市母子健康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4、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三、更改定点医院所需材料(如不用更改,可跳过)

 

  1、重新填写定点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书面情况说明;

 

  3、原来的定点资料(生育凭证、准生证)。

 

  四、就医确认申办机构

 

  1、医疗机构办理:本地同一间医院产检和分娩、本地计划内终止妊娠。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异地实施计划生育,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更改选定医疗机构。

 

  五、办理地点

 

  请选择定点医院进行就医确认,具体地址可以咨询要定点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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