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宁波市2018年起失业保险政策实现城乡一体
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户籍限制逐渐被打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有关问题通知》(浙人社发〔2017〕142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区将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具体有以下五统一:
一、统一城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不分户籍,统一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统一城乡失业保险待遇
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后公积金
失业保险断交
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
失业金
北京失业保险
失业金多少钱
职工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