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起,常州市区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2021-07-2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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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保障金发放标准上调

  1.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有关精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起执行调整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350元/月提高到1410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533元,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有调整。从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900元/人/月提高到94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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