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领取生活费标准2020

2021-07-2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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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职工领取生活费标准

  一、大龄下岗失业职工现行政策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部分地区下岗职工最低生活标准

  重庆下岗职工最低生活费标准

  1、下岗职工进“中心”协议期满终止协议并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后,及“大龄”下岗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基本生活费期间,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工龄满30年的下岗职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尚未就业的,参照户口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对本人发放生活费。其离开企业后的养老保险由同级财政以上年社平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规定费率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见: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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