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失业补助金新规定: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2021-08-1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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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紧办!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7月起不再受理符合2020年条件的申请)。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失业补助金政策是阶段性、临时性政策,政策期内只可领取一次(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已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不可再申请)。

  广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相关解答→

  Q1:实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依据?

  文件依据主要有: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5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4. 《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2号)

  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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