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本以为只是皮外伤,没想到检查结果显示受伤严重,不仅需要接受治疗,出院后还需要休养几个月。这让花费了一笔医药费的王先生有点失落,毕竟没有了经济来源,还会影响自己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于是,他联系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节目,想确定这自己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针对王先生的问题,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表示:
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一、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三、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王先生在上下班路上遭遇车祸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
最后,周律师提醒大家,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即便符合工伤赔偿的标准,也会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上下班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安全第一。
延伸阅读:
一、如果确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