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两年就业形势是非常严峻的,所以有很多人都下岗了,失业了。如果平时有投保失业保险,在失业以后就能够领取对应的失业金。那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一下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以及我们在领取的时候需要什么资料?
一、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天津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时间,并且不是本人的意愿导致就业中断的已经去相关的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具备求职意向。
2、失业金的发放标准是在第1个月到第12个月,每个月可以发放1500元,在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每个月可以发放1450元。能够发放多少月要看我们的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有多久,如果是缴纳一年就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每增加一年就增加三个月,最多领取24个月。
二、天津失业金领取后对社保有影响吗
领取了失业金,对于以后的社保并不会产生福利方面的影响,只是以后再次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对于第1次领取失业金以前的社保,不会再次进行计算。也就是说领取了失业金以后,再计算失业保险方面的社保就会清零,但是对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并不会产生影响。
如果以后找到了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单位就会为我们缴纳养老社保,就能够办理失业金停付,个人领取社保失业金最多只能够领取24个月。
三、天津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资料
失业人员需要在终止而或者是解除劳动关系那天开始计算的,60天之内带着本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或证明,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人事档案(在人事档案当中,需要包含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就业登记表等相关的材料),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这些材料准备好了以后就直接去天津市人社服务大厅失业登记窗口,去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