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进入信息确认页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如需修改则点击“修改”按钮,回到需修改的信息页面更正后继续提交。提交成功后即完成业务申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可前往“个人中心-我的事项”查看。
2、线下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到最后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各分局(办事处),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或在社银智能柜员终端机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发放标准:
1、在佛山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缴费时间计算:
失业人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如在外地有缴费年限,可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再申请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不办理转入转出。不得跨统筹区领取。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