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常规失业保险金后,哪些人可以继续享受“续发失业保险金”?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领取“续发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比如领完24个月,仍然未能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
这些人员可以继续享受“续发失业保险金”,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看年龄:
失业人员在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终止当月,已经达到符合享受“续发失业保险金”的年龄,男性失业人员年满59周岁,女性失业人员年满49周岁。
女性干54周岁不可以享受吗? 答案是:不可以。
因为女性干如果失了业,就自动转为工人身份了,随时可以办理退休,也就没必要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三、“续发失业保险金”最长可以领多久?
从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期满次月起发放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举例说明:
老林1963年11月出生,2020年11月由于公司裁员失业,他累计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到2022年11月。
领完这24个月失业保险时,老林刚好年满59岁,符合享受续发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因此他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直到60岁退休。
四、“续发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社保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续发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继续发放条件的,申领失业保金时一并核发,无需另行申请。
也就是说,已经申领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不需要自己再去做其他操作,一切交给系统自动判断!
温馨提醒:
失业人员在领取续发失业保险金时出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法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发放续发失业保险金。
停领情形包括:
1、重新就业的;
2、移居境外的;
3、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社区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其中重新就业,包括离开深圳异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