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多久?打款什么时候?办理材料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金分为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两者在线下线上都可以进行办理。
为了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我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
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多久?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承诺时限:每月26日前发放。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七条法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