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办理:
申领人携带材料至户籍地(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标准。目前台州执行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1440元/月;
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328元/月。(以后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浮动适时调整)
温馨提示
领取失业金期间,我们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为您代缴医保费。失业金领满以后,请一定要记得在次月5-20日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自行办理医保缴费,否则医保将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