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北京失业金后能在原籍上班交社保吗?失业金领取要求是什么?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关于领取北京失业金社保怎么办?可以继续缴纳吗?
1,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能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三险的,失业险这期间属于发放状态,同样不能缴纳
2,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国负责缴纳,个人不需要缴费而可以正常报销
3,找到工作后,应当及时向领取失业金的社保部门申请停止失业金发放
4,如果在领失业金期间,在其他城市工作而开始缴纳社保,与失业金发放重叠期间所领取的失业金需要退还给社保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