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调整→每月1680元!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国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证。但失业保险金不是只要失业就可以领取的,而是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
自2024年1月1日起
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
统一调整为每月1680元
据悉,全省各地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各省辖市市区、济源示范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680元。
其中脱贫县(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原则上为所在省辖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区域类别,低于所属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890元,高于所属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800元。纳入省直统筹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
对按照法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转移接续、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执行。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未及时调整的要尽快按照法定补发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