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注意!2024年宜丰县失业金领取标准调整(领取条件)(2)

2024-10-11 15:05
举报

  (三)领取时长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应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及时将领金人员信息推送参保地失业登记经办机构,由其按法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纳入相关统计。

  (五)所需材料:申领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网络渠道申领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六)办理方式

  1.申请。失业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到失业前最后一个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或通过失业保险待遇全国申领统一入口、电子社保卡、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或“赣服通”等网上申领渠道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申领之日起计算。

  2.审核。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登记等信息,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发放。经审核合格者,从其申领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