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参保人确认签名《参加失业保险人员信息表》;
6、户籍证明材料;
7、社保卡(银联)银行账号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领人凭上述所需资料先到社保大厅保险关系科核对缴费年限,然后到待遇核发科申领失业金;
2、待遇核发科经办人员对申领人的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是否属外省户籍。对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非本省户籍人员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核定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打印《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给申办人,一份与申请资料一起归档。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不予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说明不予核发的理由。
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次月15日前由财务科支付。
申领标准: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外省籍人员在申领汕尾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其基本生活的。外籍人员也是可以在汕尾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具体是怎么办理的?
汕尾失业保险
退出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证
失业金领了
汕头失业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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